海南:做好临时进口特殊食品在先行区使用中的监管和监测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 史若木 摄影报道)12月31日,“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的第二十七个专场在海口举行,解读《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临时进口使用保健食品管理暂行规定》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临时进口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两个《暂行规定》”)。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张光鹏在发布会上表示,两个《暂行规定》实施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要从资质审核、内设机构与人员配备、存储、使用等四个方面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同时做好日常监测和分析。
在资质审核方面,医疗机构应当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具有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对首次临时进口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要对临床急需性和少量要求进行评估。
在内设机构与人员配备方面,医疗机构要规范设置临床营养科,成立使用管理委员会,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经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等培训并通过考核方可上岗。
在存储管理方面,医疗机构要具有符合要求的运输及储存方面的条件和保障措施,要对生产企业资质进行查验,相关的交易票据、购进记录等要保存至进口特殊食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存放时要划定专门的区域,不得与普通食品、药品等混放。
此外,在使用方面,医疗机构使用前应向患者或家属告知临时进口特殊食品的获批情况和相应的功能或提供营养支持等情况,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要由接受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师方可开具处方。
“除了上述四方面的监管,还从三个层面加强使用情况的监测。”张光鹏说,一是医疗机构层面,要建立安全性和功能效果监测及应急处置制度,临时进口特殊食品的使用纳入信息系统,做到全过程可追溯。二是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日常监测点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对发生的食源性疾病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处置。三是省级监测层面,将先行区内部分医院新增为海南省食源性疾病日常监测点,明确先行区医疗机构建立并实施临时进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和临床效果的监测机制。
张光鹏表示,卫生健康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做好临时进口特殊食品在先行区使用中的监管和监测,保障消费者食得安心。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14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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