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市场监管局、荆州市消费者委员会2023年9号消费警示 暑期校外培训,做到“三理性”
发布时间:2023-07-08
来源: 湖北省消费委员会
作者:佚名
自国家“双减”政策出台以来,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有着明显的改观,但仍有部分培训机构存在以隐形培训方式收取高额费用、与消费者签订不规范服务合同、不开具正规发票、诱导消费者超时段、超限额缴费、以现金收款的方式规避预收费资金监管、刻意夸大宣传培训效果和从业人员力量违规行为。荆州市市场监管局、荆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对于暑期校外培训,做到“三理性”: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理性选择培训机构,理性支付培训费用。
一、理性看待校外培训。
家长对于孩子的学习、成长要根据孩子的自身个性和身心发展制定合理的规划和方向,从而更好地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树立科学教育理念,尊重孩子成长规律,正确看待校外培训,避免过多、过重的校外培训负担给孩子带来心理压力,影响孩子健康成长。
二、理性选择培训机构。
一些校外培训机构未取得主管部门发放的行政许可,或以个人名义开展“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等违规培训,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学生家长应对选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实地考察,多方询问,确定培训机构是否具有相关主管部门发放的行政许可,具备相应的培训资质。或通过教育部开通的全国校外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查询和选择。
三、理性支付培训费用。
学生家长在缴纳培训费用前,要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特别关注涉及课程、从业人员、费用的条款,明确约定退费情形、退费方式,同时索取正规发票并妥善保管。不要支付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非学科类培训一次支付不超过5000元限额的费用,避免退费纠纷和“卷钱跑路”风险。
原文链接:http://www.hub315.org.cn/hub315Html/sxzc/20230628/3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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