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协同省零售商行业协会联合开展《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宣讲活动
为进一步提升消费者依法维权能力,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形成良好的消费维权环境,1月17日,在山西省零售商行业协会2024年第一次会长扩大会上,山西省消协联合省零售商行业协会,邀请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马爱萍对新修订的《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宣讲。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省消协副会长阴建盈,省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雷俊福,省零售商行业协会会长王仂、副会长单位负责人以及全省大型零售企业代表共70多人参加了活动。
马爱萍教授全程参与了《条例》的修订。她通过生动的案例结合新修订的条文内容,重点围绕经营者的义务以及跟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网络直播带货、预付款消费等内容进行了宣讲,受到与会代表欢迎。
新《条例》共七章四十七条,在原《条例》的基础上删除了21条,增加了29条,对原《条例》中其他未删除的条款进行了大幅修改和合并。新《条例》对消费维权领域出现的新业态、新方式,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做了规范。例如,针对网络直播营销新业态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细化完善了直播平台、直播间运营者的责任义务强化了经营者的责任、细化了消费者的权利、规定了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的职责;针对预付式消费退费难的问题,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统一的预收资金监管平台,经营者决定停止服务或迁移场所的,应提前30日有效告知已支付预付款的消费者;针对市场“鬼秤”损害消费者权益问题,规定了商品交易市场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公用计量器具”等。
雷俊福在会议总结中表示,在过去的一年,省零售商行业协会围绕“提振消费信心”消费维权年主题,加强行业自律,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引导全省零售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促销活动,有力促进了全省消费市场的拉动和消费环境的改善,为山西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感谢各位企业家的辛勤付出!省消协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企业发展,积极帮助企业改善消费环境、化解消费纠纷。同时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构建经营者合法经营、消费者依法维权、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格局。
原文链接:http://www.shanxi315.org.cn/index/index/detail?id=980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2025-01-06山西省检验医学高质量...
2025-01-06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2025-01-06山西省儿童医院第二届...
2025-01-0627批次不合格药品被...
2025-01-06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2025-01-06四条春节“特色之旅”...
2025-01-06提升行业形象 依法诚...
2025-01-06山西品艺装饰整装产业...
2025-01-06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冬...
热门资讯
2024-12-05致蕲春县蕲泰保安服务...
2024-09-25合肥鹏炀电子商务有限...
2023-11-062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
2023-11-0629批次食品不合格!...
2023-11-063家被点名!河源市医...
2023-11-06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
2023-07-21第一观察丨习近平总书...
2022-07-08中健昊天大健康产业集...
2022-07-08中国健康总部成立中...
2022-07-08中国健康总部成立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