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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消委与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消费领域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合作备忘录》

发布时间:2023-11-11 来源: 湖北省消费委员会 作者:佚名

  为落实省消委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的部署,11月1日,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吕涛涛代表荆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同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了《消费领域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合作备忘录》,充分发挥司法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推进和保障作用,从制度层面进一步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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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吕涛涛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邹应斌共同签署《消费领域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合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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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消委与市中院就消费调解纠纷受理、依法调解、协议履行三个环节,结合司法确认、司法救济、司法诉讼等具体内容进行了协商,确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合作备忘录的签署为规范开展消费领域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予以了制度保证,规范了工作流程。市消费者委员会收到投诉后,初步评析和甄别,对于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的消费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消费纠纷,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群众认知度和社会影响力,为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此项工作也是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推动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落实的一项重要举措。

  下一步,市消委将以此次协议签订为契机,指导各县市区消委与各级法院进行对接,统筹推进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在全市建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消费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主力军作用,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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