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发布小龙虾安全食用消费提示
天气转暖,小龙虾开始上市,为了让广大消费者安全食用小龙虾,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鄂州市消费者委员会作如下消费提示:
1、科学选购。消费者尽量选购产地明确、运输时间短的小龙虾,对于来源不清的小龙虾要慎重选购。
一是闻气味。生长于良好环境(水域)的小龙虾带有一股自然的虾腥味,没有腐败等异味。
二是看外观。新鲜的小龙虾鲜亮饱满,外壳干净、色泽均匀,虾头虾尾紧密连接,尾部弯曲有力。
三是判活力。鲜活小龙虾四肢完整、活动敏捷。如外界物体靠近小龙虾正面时,其鳌足会张牙舞爪,说明其活力很强。
2、安全食用。小龙虾味道鲜美,要洗干净、煮熟透、适量。
一是反复冲洗去杂质。活虾买回后先用清水喂养24小时,让其充分吐出体内的泥沙等杂质;用刷子刷洗虾身,然后用清水反复冲洗以洗净杂质。
二是烹饪时间要充足。千万不要生吃或食用未熟的小龙虾,须确保其完全熟透。可先用油炸再清炒,水煮也应保证20分钟以上,达到高温杀死寄生虫囊蝴的效果。烹饪小龙虾的温度需达到100℃以上,并持续一定时间。
三是不吃头部和死虾。死虾可能因蛋白质腐败变质以及滋生一定的细菌导致食用存在风险所以不宜食用。此外,食用小龙虾时应避免吃头部,因为头部含肝脏、胃、腮等器官,容易堆积污染物,寄生虫等。
四是适量食用不贪吃。小龙虾虽美味,但不要过量食用,特别是虾蟹过敏人群、痛风患者应慎重食用。
消费者在外食用小龙虾时,要选择证照齐全的餐饮单位,如果碰到有浓烈腥味、虾体散开发直、肉体松软无弹性、肌肉颜色变深、壳身有较多黏性物质等现象时,极有可能是死虾或变质虾制作,要拒绝食用。在食用小龙虾后身体出现不适或者有腹痛、腹泻、呕吐等症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同时注意保留好消费凭证、剩余食品等相关证据,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拨打12315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维护自身权益,登录“湖北315消费投诉和解平台”等方式进行投诉。
原文链接:http://www.hub315.org.cn/hub315Html/sxzc/20240412/39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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